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联盟暨发展战略研讨会于2005年12月21日在河南郑州召开,联盟成员包括:长春股权登记托管有限公司、大连产权交易所、甘肃股权登记托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股权托管登记中心、合肥股权托管交易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股权登记托管中心、河南省股权登记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湖北股权托管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沈阳股权登记托管有限公司、西安产权交易中心、新疆联合产权交易所。
本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市场联盟宣言》、《市场联盟指导协调执行委员会职责与组成办法》和《市场联盟指导协调执行委员会议事规程》。
本次会议推选了常玉春、郝三平、贾毓鹏、李北光、刘胜、潘力平、沈东明、孙枫、孙泉、吴云鹏、刘林、杨启蒙、刘健、钟冠华为第一届市场联盟指导协调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推选钟冠华为第一届市场联盟指导协调执行委员会首席执行委员。
会议讨论研究了《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联盟2006年度行动计划》,并责成首席执行委员牵头组织落实。
一、执委会职责
1、制定市场联盟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
2、研究制定市场联盟制度规范、市场交易规则;
3、研究决策市场统一的交易系统;
4、代表市场联盟与政府决策部门开展对话,努力明确市场联盟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法律定位;
5、制定并监督落实市场联盟成员自律规范;
6、决定接纳市场联盟新成员和接受市场联盟成员退出申请;
7、对有重大违规行为的机构劝其退出联盟;
8、解释、修订市场联盟规范;
9、研究、决定市场联盟的其它重要事项。
二、执委会组成
1、各机构派出一名主要负责人成为执委会委员;
2、首席执行委员须经市场联盟三分之一以上机构代表提名;
3、原则上按照一人一票推选产生首席执行委员;
4、当选首席执行委员须有超过市场联盟三分之二以上机构代表投票同意;
5、首席执行委员每届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但一般不得超过两届。
三、执行委员职责
1、提案权,主要包括对市场联盟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建议权;
2、表决权,主要包括对市场联盟各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3、执行权,包括执行执委会决议、组织管理各地交易市场等权力和责任;
4、监督权,包括全体执行委员对首席执行委员的监督,执委会对各交易机构的监督等。
四、首席执行委员职责
1、有召集市场联盟年会、重要临时会议、专题工作会议的义务和责任。如首席执行委员因故不能主持,须书面委托一名执行委员主持。
2、为了市场联盟的整体利益,可以代表市场联盟执委会与政府决策部门对话,对外发表意见;
3、其所分管的市场建设应取得重大进展,至少在某一方面走在各机构的前列,具有重要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并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辅导培训;
4、当执委会成员为双数进行表决时,一人具有投两票的权力。
五、执行委员增减、变更
出现以下情况,可以增减或变更执行委员:
1、市场联盟增加交易机构后,新增机构提出增补执行委员;
2、市场联盟内交易机构书面提出变更其所派执行委员;
3、首席执行委员严重失职或不能正常、正确履行职责,经由市场联盟三分之一的委员提名、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以更换或罢免首席执行委员资格。
六、 本办法已于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经市场联盟全体机构代表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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